1.
國家電影資料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妥善維護電影文化資產並兼顧電影教育之推廣及電影學術研究風氣之提昇,特訂定本規定。
2.
本館典藏之電影資料,包括影片、錄影帶、影碟片、海報、劇照、劇本、圖書、期刊、剪報等,除會員得依本館會員規定借閱外,均以在館內使用為原則。
3.
本館典藏影片區分為「非流通類」與「流通類」二種:
(1)
「非流通類影片」泛指本館所保存「國產影片」之底片或單一拷貝或老舊破損之影片等,基於維護本國電影文化資產與建立國家電影檔案之職責,一律不得外借;即使在館內使用,亦須在本館專業人員操作之下於精密之影片看片機上使用,以避免 影片損傷。但社會各界如確有需要使用,得於取得原著作權人之書面同意後,以支付工本費之方式將該保存影片沖印新拷貝或重新複製後使用,使用後並應將該複製之影片交回本館保存,並將之列為流通類影片。
(2)
「流通類影片」泛指本館保存「國產影片」之第二個以上拷貝以及外國影片。會員與社會各界如需研究,可依規定申請在館內電影教室放映觀賞,如需外借,得於取得原著作權人之書面同意後,以支付影片維護費方式外借使用。
4.
除影片外本館典藏之其它各類資料,如屬特藏品(如年代久遠、破損、來源不易或孤本),基於維護電影文化資產之職責,一律不得外借使用,但社會各界如確有需要,得於取得原著作權人之書面同意後,以支付工本費或維護費方式複製該資料外借使用。
5.
本規定為本館資料借用之基本原則,有關場地、影片、錄影帶及其他影像圖文資料之借用或複製,由本館另訂要點規範之。
6.
本規定經董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其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