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員性質:全年會員.半年會員 |
| 資格:年滿十八歲以上,持身份證或護照即可辦理 |
| 辦理會員證時間:
星期二至星期五,上午9:00到晚上8:30;星期一及星期六,下午1:00到晚上8:30。(領取會員證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中午12:00,下午2:00至5:00)。 |
| 視聽閱覽室開放時間:星期二至星期五上午9:00到晚上
9:00;星期一及星期六,下午1:00到晚上9:00.(星期日與國定假日,視聽閱覽室及書庫不開放)。 |
| 地點:台北市青島東路七號四樓 |
| 服務專線:(02)2392-4243
E-mail: ctfa@mail.ctfa.org.tw 網址: http://www.ctfa.org.tw |
| 申請手續: |
| 1. |
填寫申請書,檢附照片二張並查驗證明文件(身分證或護照)。 |
| 2. |
繳交會費(全年會員$1,800元.半年會員$1,000元)。 |
| 3. |
通訊報名者:請將會費之匯票、相片二張、身分證或護照影印本及詳細聯絡地址、電話附掛號回郵信封寄至台北市青島東路七號四樓,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收,並註明【申請會員】字樣即可。 |
| 會員專屬權益: |
| 1. |
會員可免費參加本館舉辦的會員活動,並享有本館叢書八折之優惠。 |
| 2. |
會員於開放時間內可借閱圖書及在館內免費觀賞錄影帶、閱覽期刊和報紙。 |
| 3. |
贈閱《電影欣賞》季刊雜誌。(全年四期.半年二期)。 |
| 會員規則: |
| 1. |
請憑有效會員證進入本館,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及任意塗改資料。 |
| 2. |
請勿攜帶食物及飲料進入館內,影片放映中請勿任意進出並保持肅靜。 |
| 3. |
借閱圖書最多限借二冊,報紙、期刊及參考書籍均不外借。如須借出外文書籍每冊須繳納押金新台幣壹仟元整,待還書時退還。借書期限為三星期(含例假日),逾期每日每本罰金新台幣拾元,經連續催書達三次仍不還書者,取消會員資格,須俟還書或繳清罰款後始得重新申辦會員資格。(逾期日之計算含例假日;會員證到期前三週(含),除比照借閱外文書籍繳納押金外,書籍均不得外借)。 |
| 4. |
借出圖書,如有損壞或遺失,應自購一冊償還,或以原書市價加倍賠償,絕版書籍須以市價四倍賠償。 |
| 5. |
館內借閱錄影帶、LD、VCD或DVD請填具借閱單交予櫃檯人員取帶,如欲續借影帶,請再重新填單依序排隊申請。 |
| 6. |
觀賞錄影帶請遵守下列規定
*觀賞中請保持安靜。
*觀賞中途要暫時離開請先將電源關閉,耳機歸還櫃台,請儘量觀賞至結束並請勿擅自離開。
*觀賞完畢請將電源關閉,耳機請立即歸還櫃台。 |
| 7. |
補辦會員證需繳交工本費新台幣一百元整。 |
| 其他應注意事項: |
| 1. |
會員證一經領取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或轉讓。 |
| 2. |
請確實遵守「會員規則」,如有違反規則或喧嘩或其他足以妨害他人觀影或閱讀情緒之行為者,將停止會員權益一個月,如再度犯有上述行為者,本館除取消其會員資格與停止受理入會一年外,並將報請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科以處罰。 |